关于发布“绿色通道”人才引进评估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4-03-05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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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
阿拉善盟能源局
阿拉善盟商务局
关于发布“绿色通道”人才引进评估的公告
各应聘人员:
为做好2024年度阿拉善盟盟直事业单位“绿色通道” 引进人才工作,根据《阿拉善盟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保障管理办法(试行)》《阿拉善盟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确保评估工作顺利进行,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能源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拟开展联合评估认定工作,现将评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认定范围
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能源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绿色通道”引进人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二、评估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课业成绩评估”方式,其中:结构化面试占总成绩的60%,课业成绩评估占总成绩的40%,面试题目2道,面试时间10分钟,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所有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课业成绩评估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结构化面试和课业成绩评估两项加权平均后,即为应聘人员的评估总成绩。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评估总成绩按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评估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结构化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招聘组织单位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三、评估时间及地点
(一)评估面试时间:2024年3月12日(星期二)。参加面试应聘人员须在面试当日上午09:00前按要求有序进入面试候考区,09:30之后不得入场。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评估面试地点: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腾飞路东侧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楼西楼“阿拉善盟标准无纸化培训考试基地”二楼。
四、评估专家组成
评估专家组由5—7名组成,聘请2名命题专家提前入闱,监督员1名。面试官由盟人社局协助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
五、应聘人员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凭加盖公章的《阿拉善盟“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申请表》、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护照)参加评估。
(二)应聘人员进入考场时,请自备透明手提袋可装复习资料,将其他随身携带的手机(须关机并取消闹铃设置)、钥匙、手表、首饰、香烟、打火机、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入指定的位置(电子储物柜)。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存储或与考试无关设备带至面试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三)应聘人员须现场提供课业成绩评估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扫描件(具体参照附件4内容提供)。
(四)面试时应聘人员着装大方得体,不得着行业制服等,通常以正装为主或上身着白色等浅色衬衫、下身着深色裤子(裙子),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
(五)参加面试应聘人员按指示进入候考区,在候考室按规定进行面试顺序抽签,并按抽签序号等候面试。进入考场至面试结束离开考场均不得说出自己的姓名、毕业院校、身份、经历等个人信息,否则按违规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六)尚未面试的应聘人员一律在候考室等候,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特殊情况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前往。候考区域内严禁吸烟,不得与外界联系。发生作弊或不遵守考试纪律行为的,将视情节予以警告或取消面试资格。
(七)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候考室,已面试结束领取面试成绩单的考生必须立即离开面试区域,不得在考点、考场附近逗留。
六、评估工作纪律要求
(一)评估专家(面试官)和工作人员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评估期间,所有专家(面试官)、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要切实做好考试的保密纪律工作,对造成泄密者,要按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评估专家(面试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三)所有考场对通信信号进行屏蔽,并全程监控。
(四)评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严格按照评估的有关规定和评估方案进行,精心组织、严密操作,确保评估工作质量。此次评估工作接受全社会监督。
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阿拉善盟能源局
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 阿拉善盟商务局
2024年3月5日
附件1
结构化面试评分表
面试考点:
考场号 | 考官序号 | 面试人员 序 号 | 面试时间 | 月 日 | |||||
面试要素 | 一题 | 二题 | 综合印象(20分) | ||||||
言语表达能力 | 自我情绪控制 | 举止仪表 | |||||||
权重 | 40分 | 40分 | 7分 | 7分 | 6分 | ||||
评 分 标 准 | 好 | 40—30分 | 40—30分 | 7—5分 | 7—5分 | 6—5分 | |||
中 | 29—15分 | 29—15分 | 4—3分 | 4—3分 | 4—3分 | ||||
差 | 15分以下 | 15分以下 | 3分以下 | 3分以下 | 3分以下 | ||||
要素得分 | |||||||||
总得分 | 考官签字: |
附件2
面试成绩汇总评分表
面试考点:
面试人员序号 | 面试人员姓名 (面试结束后填写) | 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 (面试结束后填写) | ||||||||||
面试评分 | 考官 | 主考官 | 1号考官 | 2号考官 | 3号考官 | 4号考官 | 5号考官 | 6号考官 | ||||
分数 | ||||||||||||
扣去其中最高分 | 扣去其中最低分 | |||||||||||
有效总分 | 面试成绩 | |||||||||||
计分员(签字): 监督员(签字): 主考官(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3
考官赋分平衡表
考生顺序号 | 一题 | 二题 | 综合印象得分 | 考官赋分 | 实际得分 | ||
言语表达能力 | 自我情绪控制 | 举止仪表 | |||||
附件4
积分项目 | 分值 | 积 分 标 准 | 提供证明材料 | 得分 | |
受教育 程 度 | 20分 | 博士研究生 | 20分 | 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就高不累计 | |
硕士研究生 | 15分 | ||||
大学本科/学士 | 10分 | ||||
学分绩点 | 30分 | 绩点≥4 | 30分 | 提供本人最高学历课业成绩单 | |
4≥绩点≥3 | 25分 | ||||
3≥绩点≥2 | 20分 | ||||
2≥绩点≥1 | 15分 | ||||
1≥绩点 | 10分 | ||||
重修情况 | 10分 | 有重修课业情况每科扣 2 分,无重修得 10 分 | 提供课业成绩单 | ||
荣誉称号 | 10分 | 个人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奖项的分别得 10 分、8 分、6 分;获得院校级奖项的得 2 分。 (分数累计,最高得分为 10 分。以团队名义获得的,必须是团队带头人)。 | 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原件扫描件 | ||
科研论文 (成果) | 20分 | 专著 10 分/部,学术论文国际级 8 分/篇、国家级 6 分/篇、 省级 4 分/篇、市级 2 分/篇。 承担省级科技重大专项主要负责人,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国家 一等奖、省级重大贡献奖,10 分 承担省级以上科技重大专项前三名完成人,科技成果获得国 家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8 分 承担省级以上科技重大专项参与完成人,科技成果获得省级 二等奖 6 分、三等奖 4 分。 (分数累计,最高得分为 20 分。以团队名义获得的,必须是 团队带头人) | 提供文件、证书以及专著、论文原件扫描件 | ||
专利创造 | 10分 | 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两类,专利必须与从事的专业或岗位密切相关,其中拥有被授权发明专利1项加5分,拥有被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提供证书或文件原件扫描件 |